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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学院

理工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学科专业、课程资源、师资队伍等规划与建设。

(二)负责学院招生办学及学生教学支持服务工作;负责福州城区范围内相应专业的直属办学。

(三)负责相关专业教学、教务与考试命题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办学系统教学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五)负责开展相关专业的教研活动与学术研究,探索适合电大教育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

(六)负责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和考核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和各项评优工作。

(七)负责相关专业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

(八)负责做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推荐、选聘及教师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教师工作量核定及绩效工资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

(九)负责开展与学院专业相关的非学历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878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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