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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网络新媒体平台使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作者:    编辑:颜云燕

各部门、学院:

为加强学校网络新媒体平台管理,进一步推动学校各类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健康发展,宣传电大办学,传递电大声音,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部门开设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备案,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备案范围

1.各部门、学院以学校或部门名义开设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

2.微博、微信账号名称含有“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的(包括简称“福建电大”、“电大”);

3.通过各类公众微博、微信账号发布学校新闻资讯、提供信息服务的。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请认真填写附件中的登记表,并于3月17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颜云燕处,电子信箱:yyy@fjrtvu.edu.cn,联系电话:87576580;***********。

三、工作要求

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是新时期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学校党委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的重要阵地。部门、学院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微博、微信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网络安全责任书》要求;要认真梳理,及时对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使用情况进行上报。各部门近期要集中开展一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使用情况隐患排查,对登载不实信息或造谣传谣的,要立即删除不实有害信息;对长期不更新或更新不及时的,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加强管理,进行整改。学校将出台加强网络新媒体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网络新媒体平台使用,促进各类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健康发展,凝聚正能量,为学校转型升级提供精神动力。

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3日

福建电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使用情况登记表

填报部门: (盖印)

微博(信)账号

微博(信)名称

类型(仅限微信)

□服务号□订阅号

发布内容

(可多选)

□新闻资讯□招生宣传□技术支持□学习体验

□业务办理□学生服务□其他

发布形式

(可多选)

□文字□图片□语音□视频

功能介绍

更新情况

关注量(粉丝数)

开通日期

认证情况

□是□否

管理员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可复制,每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填写一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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