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秋开放教育新生信息更正的通知
各电大分校、学院、工作站:
根据教育部要求,开放教育新生必须在教育部进行网上学籍电子注册。网上学籍电子注册是今后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的唯一依据。凡未进行网上学籍电子注册或毕业时信息与网上学籍电子注册不一致的,教育部将不予毕业证书的学历电子注册。为保证新生网上学籍电子注册数据的真实、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电大应及时组织学生进行本人信息核对,如有错误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入新系统打印平台,“招生报表”/“新生信息核对表”中打印或导出新生核对信息核对。
二、学生信息更正操作流程。
(一)填写“福建电大开放教育新生信息更正表”(见附件)。
(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本科学生修改“姓名”、“身份证号”,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专科证书网查或认证复印件、招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2、专科学生修改“姓名”、“身份证”号,须提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招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3、修改“性别”、“民族”等,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修改“文化程度”,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修改后如果是专科或本科须提供网查或认证报告。
(三)提交修改信息的报告,说明原因。
(四)新生信息更证表、证明材料、电子表格等由分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收集后报省电大学籍科。
三、本次是对新生信息的一次性处理,学生信息上报教育部后将不再提供修改机会,毕业办证时也不能修改,请各电大务必认真对待。
四、新生信息更正上报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5日。
五、老生的信息如果发现有错,可一起上报修改,毕业时将不再提供毕业生信息修改机会。
附件:福建电大开放教育新生信息更正表
福建电大教务处学籍科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