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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秋学位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6年11月25日    作者:    编辑:谢韵佳

各电大分校、学院、工作站:

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学位证书办理工作已经开始。学位证书办理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教务系统中的学位审核;二是学位材料收集整理。为保证学位证书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务系统中的学位审核

1、各电大根据“学位成绩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初审各专业符合学位条件的学生,并填写“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2、新系统学位审核

新系统学位审核毕业审核同步进行,即毕业审核时“申请毕业”与“申请学位”须同时操作。目前,新系统中的学位审核已全部完成,可登录到新系统“查询毕业审核信息”/“查询学位毕业审核信息”中查询通过学位审核的学生名单(“是否有学位”一栏选择“通过”),系统自动显示通过学位审核的学生名单,如下图:

3、旧系统学位审核

旧系统学位审核是独立的一个“学位管理”模块,必须在毕业审核结束后才能进行,具体由省校学籍科进行操作。各电大只需填写“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报学籍科即可。

二、学位材料收集整理(分校或教学点)

开放教育学位证书由合作高校或中央电大颁发,各个高校学位标准都不一样。因此,各电大必须认真学习“学位材料要求一览表(见附件3”,并根据要求整理不同专业的学位材料。这些材料将送到合作高校,由合作高校组织专门的学位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通过后才能颁发学位证书。

1学位申请表(见附件4

“学位申请表”不同专业格式要求不同,应严格按照各高校提供的表格及要求进行填写。

2毕业论文相关表格(见附件5

主要有论文封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教师指导记录表等等。

3学位报表高校电子版(见附件6

学位报表高校电子版必须按不同专业填写。

4、申请学位照片

纸质照片为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及学号全码。

电子照片大小在8-10KB以内,像素150*210,电子照片命名为学生身份证号。

三、注意事项

1.各本科专业(除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广告、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和园艺 5 个本科专业外)的学生也可选择申请合作高校的学位,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合作高校规定执行。

2.本学期,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广告学 3 个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学生可以符合武汉大学或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按合作高校的材料提交即可

3. 2013 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公共事业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和园艺专业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4.小学教育与学前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位授予要求有变更(见附件1)。

四、其它

1.教学点填写学位申请要求的报表,并整理相关材料及照片报分校,分校对所属教学点送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再报学籍科。

2.具体要求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学籍科郭淑贞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54590

3.学位材料上报截止日期: 2016128

另:部分合作高校学位要求可能会有些许变化,具体情况学籍科相关人员将联系各电大协作解决。

                                                 

                                                                        学籍科

    2016 年11 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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