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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作者:宣传部 林光明 文    编辑:宣传部

2020年12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印发《福建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闽政办函〔2020〕58号),方案提出了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共三个部分十三条。据悉,这是全国第一家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出台省级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和优化办学体制机制,把福建开放大学建设成为我省终身教育的主要平台、在线教育的主要平台和灵活教育的平台、对外合作的平台,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力量和技能社会的有力支撑。福建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由福建开放大学、设区市开放大学、县级开放大学(学院、学习中心)组成。福建开放大学主要承担服务本省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办学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设区市开放大学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独立校园校舍的新型高等学校,县级开放大学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独立校园校舍的高等教育事业单位,功能定位调整为服务区域全民终身学习,在实施国家开放大学和福建开放大学继续教育业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社区教育、社会培训、老年教育等。

方案还明确了设区、县级分校(学院、工作站)更名的程序以及政策支持、投入机制等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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