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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继续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01日    作者:    编辑:许勇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继续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24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继续教育体系

提升继续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为提升继续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我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现就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继续教育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教育方式、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满足社会成员特别是各类在岗从业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素质的需要,为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城乡社区教育活动蓬勃开展,继续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宽进严出的学历继续教育机制有效形成,闽台继续教育交流合作更加广泛。在全省建成100个继续教育示范学校(教学站点)、100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100个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开发1000门优质网络课程。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覆盖城乡、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办学与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

1.着力推进多种形式的非学历继续教育。以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坚持公益性与市场性相结合,认真研究教育培训市场规律,发挥学校师资、专业、资源优势,广泛开展面向以在职学习为主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探索采用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打造非学历继续教育特色品牌。到2020年,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达到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以上。

2.积极为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围绕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紧贴我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统筹校内资源,采取送教进企、引训入校、校企合作等形式,为行业企业提供多类型、多层次、立足岗位的技术技能培训服务。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结合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项目引进等,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协同开展高端人才研修项目,推动关键技术、工艺、流程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主动为就业创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积极承接农民工、复转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的专项培训。主动为小微企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有创业、择业、转岗需求的人员提供职业教育培训服务。加强贫困劳动力培训,为贫困人员就业创业提供帮助。深入开展“入营暨入学,退役即毕业”的士兵职业教育活动,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参与“创业八闽”行动计划,为年培训城乡劳动者3.5万人提供服务。

(二)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

1.开展不同层次的成人学历教育。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成员学历提升需求,面向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或专科、本科、硕士等高等教育意愿的社会成员开展相应的学历继续教育。特别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中等学历继续教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认真做好“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的培育工作和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工作。

2.创新企业员工学历教育方式。针对行业、企业员工培养特点,改革招生考试办法,采取“文化知识+专业基础与岗位技能”的考试办法,单独组织考试,按校招生录取。实行“校企双主体、工学一体化”教育教学方式,由行业、企业与学校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集中与分时授课等模式共同培养在职员工。鼓励支持在职员工合理安排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使继续教育教学更加符合行业、企业生产实际,培养的员工更加适应职业岗位的需求。

3.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协调发展。以学习者为中心, 积极推进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协调发展。采取网络、移动终端、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建立网络教学、面授教学、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和师徒传承学习、实践实训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逐步形成线上与线下、课堂与实训、院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相结合的学历继续教育格局,为学习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

(三)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

1.积极培育多元社区教育主体。以提高城乡社区成员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完善以社区学校为载体、远程教育为手段、广场文化为纽带、文化社团为中介、学习型组织为依托,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的社区教育创新模式,形成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社区教育格局。

2.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总结推广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的社区教育机制。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品牌建设计划,打造“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的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到2020年,评选确认100个省级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实现社区教育特色品牌新突破。

3.推进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学校在社区教育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挂牌设立社区大学、社区学院(学校),成为当地的社区教育基地,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幸福生活的需要。研究制定社区教育基地建设标准,推动社区教育基地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到2020年,评选确认100个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社区教育示范基地。

4.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利用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教中心以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老人活动中心等资源,积极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探索建立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开放场地、校舍、设施设备等使用管理机制,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支持。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建设,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推动具有相关学科的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服务。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完善“福建老年学习网”,开发手机APP、移动学习等功能。

(四)加快推进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

1.提高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适应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学习特点,利用“互联网+”继续教育的信息化手段,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信息技术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支持学校开展翻转课堂、在线学习、移动学习、虚拟实验等创新性教学活动。鼓励学校与行业、企业等合作,探索“企业参与建设运营、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搭建网络学习服务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建设开放型云继续教育平台,为学习者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继续教育课程和培训项目。

2.推进数字化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学校建设网络精品课程、模块化课程、网络公开课(MOOC)、微课等新型的、多样化的学历与非学历数字化优质课程资源。依托“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福建分中心”建设终身学习资源库,通过引入各类继续教育资源,推进我省继续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组织开发1000门优质网络课程。

3.加快建设福建开放大学。以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为基础,建设集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公共支持服务为一体的福建开放大学。加强“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等网站建设,形成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数字化学习网络。

(五)积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1.建立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根据社会成员对继续教育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需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宽进严出的管理办法,选择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展研究与试点。探索将非学历继续教育人数折算成全日制学历教育人数的办法。

2.积极推进“学分银行”建设。以服务终身学习为目的,研究制定“学分银行”管理办法。对学习者在不同类型教育过程中获得的学分、证书、技能等进行认定,实现学习成果的互认、积累与转换,促进学历与学历、学历与非学历、学历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互通。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开展面向各类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认证和转换的研究与试点。

(六)深化闽台继续教育交流合作

1.引进台湾继续教育管理经验。充分发挥闽台独特的“五缘”优势,把握福建自贸区建设带来的新机遇,建立健全闽台继续教育交流合作机制。鼓励我省成人高校、社区大学、高校继续教育学院与台湾成人高校、社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结成闽台继续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对子,扩大合作规模,深化交流内涵。借鉴台湾高校继续教育模式,提升我省继续教育发展水平。鼓励闽台开展继续教育课题研究、学术活动等,分享经验和做法。

2.支持闽台合作开展继续教育。鼓励闽台学校联合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培养培训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台湾高校、行业协会、企业来我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应用技术咨询、新技术培训和推广等服务。继续做好台湾农业行业协会成员来闽开展函授教育工作,为闽台农业合作交流提供服务。

(七)着力提升继续教育质量水平

1.完善继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以优化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 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意识,推进学校建立健全继续教育自我监督机制。推动学校发挥资源优势,在本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继续教育教学质量。鼓励社会培训机构的教学站点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助学成效。到2020年,评选确认100个成绩突出、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继续教育示范学校(教学站点)。

2.强化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加强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规范设点、招生、教学、考试、发证、收费和其他办学行为,加大对违规违纪办学行为的惩罚力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继续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探索由企业提供支持服务的方式,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质量监控、跟踪、反馈、对外发布等信息化、全过程的继续教育数字化管理平台。

3.加强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在全省重点培养一批继续教育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适应继续教育需求的教师队伍。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由学校安排教师承担继续教育任务的,可由学校统筹认可相关的工作量。加强继续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支持学校专业课教师在企业实习期间参与企业培训、技术研发等活动,成为企业培训师。鼓励教师参与继续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继续教育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建“福建省继续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开展有关继续教育理论研究、教学改革、政策咨询等工作。学校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实施到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检查评估制度,将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在学校全日制高等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中增加对成人高等教育评估内容。向社会公布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名单。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探索高校成人招生计划改革办法和学历继续教育部分课程统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类学习型组织的评价制度和推广机制,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具体化、规范化、系统化。

(三)拓宽投入渠道。发挥政府扶持和市场调节作用,对实施继续教育的院校和接受教育培训的人员,符合补贴政策和资助政策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和资助。支持学校对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价格由供需双方依法协商确定。会同物价等部门研究建立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继续教育学费定价机制。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政府拨款、部门(单位)筹款、社会力量捐助和受益者出资相结合的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

(四)营造社会氛围。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加大对继续教育宣传力度。结合“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系列活动和“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继续教育先进典型、改革成果、发展成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继续教育的浓厚氛围。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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