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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时间:2016年02月16日    作者:    编辑:郑郁文

闽电大委〔2016〕8号

各部门:

为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更好地适应学校转型升级和事业发展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4年11月印发的《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闽电大人〔2004〕26号)即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中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6年2月16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履行党委和行政安排的全校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承担重大事项的督促落实。

(二)牵头拟写党委行政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等材料;参与学校综合性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三)承担学校发文的审核、批转工作;来文来电来函的接收、流转及相关办理和督办工作;负责全省电大办公自动化平台OA的运行管理。

(四)负责机要保密、合同管理和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五)负责学校对外交流的联络和安排、公务出访、交流办理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信访事项的办理,党务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立卷、查询和管理,承担中央电大和省教育厅安排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八)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及兄弟院校和单位的联系、来校接待安排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各类文件、材料印制工作,负责报刊征订和信件收发工作。

(十)负责左海校区综合协调和管理,学校领导办公室和会议室的管理。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部、统战部、党校主要职责

(一)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党委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校党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等工作。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及党内统计工作等。

4.组织实施处、科级干部的选拔、培养、调整、配备、管理、考核、监督与服务,负责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政策,协助党委做好人才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等。

6.负责相关人员因私出入境政审及其他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统战部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侨务政策、党外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等。

2.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及有关团体的联络、沟通,发挥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及党外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4.负责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培养,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考察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人大、政协中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5.负责学校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出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统战信息收集上报。

6.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校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学校党校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组织部做好党员、干部等培训的教学组织安排。

3.负责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学院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负责党校教学活动管理,做好教学、教材、考务安排等工作。

5.负责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选聘和管理服务工作。

6.加强党校自身的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7.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和建设,开展全校师生员工理论教育、理论研究和形势政策教育。

2.负责学校宣传工作,做好校内外新闻宣传报道,管理校内各类宣传平台。

3.加强理论学习,负责校党委中心学习组日常活动安排,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各部门理论学习。

4.规划与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校园文化建设。

5.组织做好学校安定稳定工作,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及落实。

6.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党政部署制定全日制学生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实施。

2.组织和建立健全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指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专兼职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4.统筹指导和协同配合做好各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5.指导全日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

6.协调学生政审、奖励、处分和信访工作。

7.负责全日制学生奖、助、贷、补等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与检查。

8.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团委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校团委工作计划并做好布置、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

2.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团干和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开展学校团学工作。协助学院开展各类团学活动和大型学生活动。

4.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对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学生团体工作的指导。

6.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委监审处(纪委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规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格执纪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举报,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

(五)检查行政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学校决定、制度中的问题;围绕学校人财物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察。

(六)依据国家审计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七)对学校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八)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建设修缮工程管理、对外投资、国有资产管理、中层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事项进行审计。

(九)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贯彻工会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学校教代会和工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承担教代会、工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四)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管理教工活动中心,创建“教工之家”,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五)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党政工团联手共建文明校园。

(六)领导和加强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七)履行监督职能,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八)负责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依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服务工会会员。

(九)加强工会宣传信息工作,办好工会网站。

(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类人事管理制度,提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设想和建议。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学校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和意见,做好各类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校人事分配方案,负责全校教职工劳动工资、福利、奖金、公积金和各类社会保险工作。

(五)负责各类人员引进、聘用和调配工作。

(六)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管理和聘任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工作,落实内部考勤管理制度。

(八)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立卷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人事统计工作。

(九)负责学校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和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管。

(三)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负责实施学校各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

(四)依法多渠道组织收入,统筹管理各项资金,保证学校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发挥财务管理职能,做好财务分析与管理工作,为学校的经济决策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

(六)严格遵守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地缴交入库,防止学校财源流失。

(七)协同人事处做好全校教职工的工资、津贴及其他福利费等的发放工作。

(八)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

(九)组织招投标的开标和评标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研究和制订学校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

(二)负责制定教务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全省电大教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新增学科、专业的论证与申报。

(三)负责学校开放教育、成招生专业规则(教学计划)的编制、修订及相应学期课程开设、课程替代管理。

(四)负责推进学校学分银行建设与运行,制定相关制度与管理办法。

(五)负责开放教育和成招生的日常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历验证,为开放教育和成普招学生出具各类学籍证明。

(六)负责开放教育学生学位审核与学位证书办理,协助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权申请与审批相关工作。

(七)负责开放教育考点设置与管理,负责开放、成招教育及成人学位外语等考试的考试组织与管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考风考纪建设。

(八)负责各教务管理系统与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教务相关信息、数据的填报与统计工作。

(九)根据教学改革需要,组织落实相关教学、考试改革试点工作;负责教学成果奖的立项、评审与申报。

(十)负责成招教育省校统考课程、开放教育命题管理和各类学历教育试卷印制工作。

(十一)负责“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科研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学校有关科研计划、管理制度。

(二)负责学校科学研究的组织、实施、管理和交流。

(三)负责学校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负责校内科研院、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福建省远程教育学会秘书处的工作。

(六)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编辑、出版和发行《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八)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招生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专业设置要求,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统筹各类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二)统筹做好全省电大系统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简章,确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流程,统筹做好招生录取等工作。

(三)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项招生政策支持,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四)负责招生试点改革与项目拓展工作,广泛联系各行业、系统开展联合办学及其他合作办学。

(五)负责分析招生情况和趋势,提出专业设置、取消和调整等建议。

(六)负责全省电大系统招生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学生支持服务水平。

(七)负责全日制高职以外学生的评先、评优、奖学金、助学金政策的制订和实施。

(八)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教学、科研、队伍、校园建设等专项规划。

(二)组织参与学校发展战略的研究,对学校总体发展和重点项目实施提出建议,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参谋。

(三)负责基层电大系统建设工作。

(四)组织编制与审定学校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与质量标准;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五)牵头组织教育主管部门部署的教学点检查评估等工作。

(六)牵头组织国家开放大学部署的教学检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等工作。

(七)组织制定学校年度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工作。

(八)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基建计划、工程项目管理与实施。

(二)负责学校维修房屋修缮改造、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管理。

(三)负责学校房产调配、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与处置,监督国有资产合理使用。

(四)负责学校招标项目的计划管理、前期论证、项目预算,项目合同管理(软件、科研、信息技术及资源建设类合同除外)与实施。

(五)负责学校师生日常用餐服务管理。

(六)负责学校物业、水电、绿化等管理。

(七)负责学校日常公务用车管理。

(八)负责左海校区教室日常管理。

(九)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职业学院(福建铁路机电学校)、保卫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职业学院(福建铁路机电学校)主要工作职责

1.开展铁路相关专业全日制高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

2.开展铁路相关成人中专、大专、本科非全日制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3.开展各类铁路相关专业技能培训。

4.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生奖惩、考评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共青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负责在校学生的教学、日常生活和桂山校区教室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院师生党建工作。

7.做好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保卫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治安保卫责任制工作。

2.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3.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的工作。

4.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5.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调处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园公共场所治安秩序;负责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

6.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学校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工作。

7.负责学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开放教育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学院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二)负责校本部开放教育办学的日常招生和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开放教育合作办学点的办学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学院办学的教学教务管理、学籍管理、考试组织、教学支持服务、教学检查和评估督导等工作。

(五)积极创建具有成人特色、开放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

(六)探索办学方式和学生服务的改革、创新。

(七)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远程教育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省奥鹏教育的建设、管理与督导工作。

(二)负责全省自主合作高校学习中心的建设、管理与督导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合作办学与国外境外留学合作项目的拓展、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网络教育教育部统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负责奥鹏教育学习中心和高校直属学习中心的招生、学习支持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项目拓展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继续教育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成人专科教育的招生、教学与管理工作,与合作办学单位开展联合办学。

(二)负责自考专科与中职教育衔接项目的招生拓展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开放教育专科与中职教育衔接试点项目的招生拓展和管理工作,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开展合作办学。

(四)负责成人本科教育招生、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申报,办理新生录取、注册、缴费和毕业办证等工作。

(六)负责教学点的设置,做好合作办学单位的办学指导、教学支持服务、教务管理、教学检查和评估督导等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培训学院(福建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筹、指导、管理全省电大各类非学历教育工作。

(二)承担省电大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三)承担福建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职能,开展社区教育有关理论研究、业务指导、教学服务、人员培训等。

(四)承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职能,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

(五)协助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和福建省教育厅开展终身教育、社区教育相关工作。

(六)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中专部(福建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电视中专中职教育招生办学相关工作。

(二)负责与政府、教育主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电视中专有关工作。

(三)开展电视中专中职教育教学相关研究工作。

(四)探索中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推广平台。

(五)开展非学历教育与中职学历教育的学习成果认证和转换工作。

(六)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信息化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

(二)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和运维,为网络应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网络硬件设备、网站、软件系统后台的管理、运维与安全。

(三)为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拓展与整合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校内公共大数据运用研究。

(四)负责相关软件的开发工作。

(五)负责校内计算机信息类实验室的规划和运维,负责计算机实验场所的日常管理,为网络考试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六)负责学校图书馆(含数字资源)的规划和运维;负责书库、阅览室等场所的日常管理。

(七)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教学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教师管理的各项规定;协助人事处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制度。

(二)负责制定专业建设及课程教学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三)负责教学计划实施,组织实施开放教育教学活动,推进教学改革及评价方式的改革,开展教学创新活动。

(四)负责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与学术水平。

(五)负责成招教育省校统考课程和开放教育考试命题,协助教务处做好考试管理相关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新专业申报、教学计划审核;

(六)负责学校教学资源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福建分中心相关工作。

(八)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远程教育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与运营。

(二)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

(三)负责公司新业务拓展与开发。

(四)为学校事业发展及校内其他办学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协助开展远程教育合作办学。

(五)做好电大系统内教材及配套文字、音像材料等征订、采购、配送及推广应用工作。

(六)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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