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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查员选派工作和召开培训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作者:    编辑:考务科

各部门、学院,各设区市电大分校:

本学期期末纸质考试定于2017年1月7日—9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本学期将继续对全省考点实行省电大各处室分地区巡视把关的机制,请有关部门和各分校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巡查员

校内有关部门和有关分校要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的在职干部和教师参加巡查工作。即原则上选派的干部、教师要求具有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一年以上电大工作经历;或是具有三年以上电大工作经历的干部、教师(具体派出人数见附件1)。请各分校填写好分校派出巡查员上报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省电大教务处,电子版传送周建成QQ:563927058。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月5日上午9:30全部巡查员在桂山校区进行集中培训,1月6日到达考点参加考点监考培训会议。分校选派的巡查员于2017年1月4日到福建电大桂山校区(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教务处考务科报到。

三、经费开支

基层选派的巡查员,省校按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给基层派出单位,派出单位应开具财政监制的收款票据(票据名目注明:巡查费;票据要盖派出单位财务公章、转账户名和账号、机打电子票号),由巡查员交省校教务处郑茜老师,联系电话:0591-88619085(请勿使用快递邮寄),省校按规定转账。巡查员差旅费回派出单位报销。

附件:1.省校及各分校派出人数表

2.分校派出巡查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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