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助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科研成果评奖,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有关事项
1.本次科研成果评奖按《关于印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电大[2015]46号)文件精神执行。
2.本次参评的科研成果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办法
1.填报材料:申报人须登录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在成果管理栏填报相应成果并导出打印。在填报本次奖励成果的同时,须将本人以往所有科研成果一并录入,完善本人科研信息,以利学校开展科研活动。
2.报送:每位参评人将成果表及参评成果材料1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打包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3.各专业学院将成果交学院办公室,统一上报,其他部门申报人直接报送科研处。
4.本次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