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厅2021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请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包括2016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6-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1、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结题材料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厅。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请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结题材料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
3、请于5月10日前报送纸质版:①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②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材料即可,尽量精简);③项目结题汇总表(1份,加盖福建开大公章);
电子版:①结题报告书(Word版);②佐证材料(PDF版);③项目结题汇总表;以课题负责人为文件夹名字汇总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2452575518@qq.com。
4、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结项报告书请用2021年版,电子版可在本文附件中下载。
科研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