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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8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作者:    编辑:郭淑贞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8年1月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电大分校、学院、工作站:

2018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对象

将于2018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符合条件的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的本科(专科起点)毕业生也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非英语类专业毕业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时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学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4.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二)维汉双语类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时,须通过以下考试之一: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

2.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达到三级乙等(含)以上(成绩有效期三年)(仅适用于法学(维汉双语)、小学教育(维汉双语)和行政管理(维汉双语)专业);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达到三级甲等(含)以上(成绩有效期三年)(仅适用于汉语言(维汉双语)专业)。

(三)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时须通过以下学位英语考试之一: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和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2.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等级考试;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三、提交材料

各分校须向省校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2份)(附件2);

2.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1份)(附件3);

3.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2份)(附件4)。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分校须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与查重报告。

四、时间安排

1.10月12日前,各分校确定1-2名学位管理人员,并将人员信息表(附件6)上报至省校学籍科。

2.10月31日前,分校、学院、工作站组织学生申请学位,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其间,分校组织学位申请材料初审,将初审通过的名单经国开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至省校。

3.11月15日前,各分校使用国家开放大学图书馆提供的账号对全部论文进行查重初检,通过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http://jw.ouchn.cn)的学位论文管理模块提交学位论文和查重初检报告电子版,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按专业分类后报送至省校学籍科。

4.12月12日前,省校复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和论文,并将纸质材料按专业分类后报送至总部学位办公室。

5.2018年1月2日前,总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学位论文查重复检和终审,并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建议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

6.2018年1月初,总部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

7.2018年1月上旬,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向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备案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并将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五、注意事项

1.部分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申请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合作高校规定执行。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的学生请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1),并签字确认。本学期申请合作高校的学位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11月30日。

2.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广告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以上专业学位的学生须符合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条件,如学生已在2016年9月前完成论文写作和答辩,可按原武汉大学学位论文的内容格式和成绩的要求执行,2016年9月之后写作的学位论文需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的要求执行。但是所有论文均需进行学术查重检测。

3. 2013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和园艺专业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4.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和合作高校的学位,只能选择其一,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

5.各分校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学位工作,认真审核学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表格信息须真实完整,相应位置填写审核意见,签署负责人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保证申请材料规范有序。表格关键信息不全、不规范、无盖章或无签字将视为无效,取消申请资格。

6.分校在上报学位论文前需对学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和内容质量进行审核。在上报学位论文前务必进行论文查重初检,以免查重检测时间过早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如因分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时间与此次申请学位时间间隔较长,导致查重检测结果与总部检测结果不一致,将以总部的查重复检结果为准。

7.为保证学位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分校须在10月20日前将本学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的论文评审表提交至省校教学与师资管理科。

8. 各分校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的学位论文管理模块认真核对学位相关信息,确认姓名、学号和电子照片等信息无误,以方便学位证书打印。

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是学校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分校要充分认识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教学环节的指导力度,引导与鼓励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学位授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省校联系。

六、联系方式

1.学籍科

联系人:廖妹珠、郭淑贞

电话:0591-87854590

邮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图书综合楼1202室

2.技术支持:

联系人:谢韵佳

电话:0591-87852214

3. 教学与师资管理科:

联系人:陈叶红

联系电话:0591-88619081

邮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图书综合楼1002室

 

附件:1.分校学位管理人员信息表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4.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

5.合作高校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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