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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关于印发《进一步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1年07月06日    作者:    编辑:

  电校考〔20102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空军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考风考纪建设是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电大教育品牌和社会声誉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推进教育公平的重大课题。各级电大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强化考试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狠抓落实,常抓不懈。

多年来,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一直注重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工作,考试组织工作得到了社会好评,但是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教学点也存在着考试舞弊、替考和试卷泄密等违规违纪现象。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个别地方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考风考纪意识淡薄,考试组织能力不足,考试管理不严,导致一些较为严重的考试违纪恶性事件发生,给电大考试的公信力和电大教育声誉带来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电大考试的质量,促进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健康发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研究制定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级电大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教学及考试工作实际,找到抓手,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完善和细化各项考试管理规章制度,为净化校园考试环境,形成良好学风校风,为培养更多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合格人才做出贡献。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干

意见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电大  考试  管理  意见  通知

抄 报:教育部陈希副部长、高等教育司

抄 送:校领导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0年7月21印发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干意见

 

考风考纪建设是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电大教育品牌和社会声誉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推进教育公平的重大课题。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电大考试的质量,促进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健康发展,现对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各级电大一把手作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建设工作,充分认识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性和加强考试考务管理的紧迫性,切实担负起主考人的职责,下大力气抓好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时掌握考试工作新动向和考风考纪新情况,找准抓手,强化措施,将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工作落在实处,不存死角、不留隐患、不报侥幸心理。凡出现责任事故的,按国家及中央电大有关规定直接追究一把手责任,并通报所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二、建立考风考纪建设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考试安全责任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机密级考试,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为机密级国家秘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规范、统一要求、分级实施、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在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分校、考点之间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各考点的主考要与监考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使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管理的每个环节有工作要求、有人员落实、有结果检查。各组考单位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对涉密人员要加强保密安全教育,确保试卷安全。

三、不折不扣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不断细化和完善考务工作流程

要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各项规定,对于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考点布置及工作人员配置、考试考场纪律、监考工作守则、巡考人员工作职责、试卷保密安全管理等规定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在认真执行考试考务管理规章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细化和完善考务工作流程和相应的考风考纪管理制度,保证考试考务工作的安全、有序。

四、实施考试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一支稳定、训练有素的考试管理队伍

考试管理队伍建设是考风考纪建设的基础。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专、兼职考试管理队伍,是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有力保障。中央电大将建立全国电大考试管理人员数据库。各级电大要加强考试管理队伍建设,建立考试管理人员档案。要选用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有正义感的人员担任考试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要加强考试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提高考试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全面实施考试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要细化和规范兼职监考人员的管理,考试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考试管理队伍的数量和素质要与考试管理及考风考纪建设的任务要求相适应。

五、建立覆盖全国的考试指挥与监控系统,强化考场远程视频监控和通讯技术舞弊防范等措施

尽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电大各考点的统一指挥、分布式管理、定点监控的广播电视大学考试指挥与监控系统,提高考试组织与管理的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市级电大考点一年内全面启用网络视频考场监控系统,两年内实现全国各考点考场远程实时视频监控,共同维护好考场纪律和考试秩序。

各考点要加强防范利用通讯技术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的技术的应用,严格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防范利用通讯技术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的若干意见》(电校考〔201010号)文件要求,配备好相关技术设备,提升高新技术舞弊防范能力,切实推进考风考纪建设。

六、加大对考试的监督与检查力度,做实巡考、蹲考、抽考工作

省级电大要加大考试的巡查力度,每个考点都要安排考试巡视人员,校级领导要实行包片责任制,并对所派人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省级电大要对考风考纪有管理不善苗头的考点进行考试蹲考,对考试组织不力的考点,要及时接管其考试组织权。中央电大在每次考试组织期间,派考试巡查组对部分考点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定期对全国考点进行随机抽考、蹲考,对考点的考试组织质量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反馈相应的检查意见和工作建议,推动考点改进工作和提升考试组织与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七、建立考试重大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从严查处违纪事件

建立考试重大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纪事件,决不手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捍卫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对严重违纪、泄密等重大事故,组考单位应立即向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要组织查处,将调查进展情况逐级上报。对发生事件隐匿不报或拖延报告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人,要按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对事故发生,学校有责任的,要按责任的大小对学校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重大违纪事件须向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全国电大系统通报。

八、面向社会公示考试安排和考风考纪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每次考试前,中央电大向社会公布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各级电大设立考试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做好违纪举报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考试期间,各级电大应主动邀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保密部门参与电大考试的检查与指导工作,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九、创新在职成人考生诚信教育模式,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要根据在职成人学生的学习和工作特点,探索具有电大职业人教育特色的考生诚信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创新考生诚信教育模式。各级电大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入学教育、考前动员及考场标语等媒介和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采用与学生签订考试诚信协议书和与学生所在单位建立考风考纪信息专送等形式,进行正面引导和针对性管理,增强考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消除作弊倾向。对于电大考生充当“枪手”替他人考试的和雇佣“枪手”替考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同时将处理决定报送违纪人员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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